基本生活嚴重困難就能申請 最高可獲5萬元
2018年03月29日 09:05:42來源:黔西南日報 作者:
2017年底,冊亨縣羅某家的兩幢房屋失火,屋內的貨物及現金全部被燒光。為緩解羅某一家生活困難問題,民政部門給予其1萬元的臨時救助金。
普安縣江西坡鎮(zhèn)的胡某,今年2月因交通事故造成基本生活困難,申請臨時救助后,獲得了2萬元的救助金。
“臨時救助不只是針對城鄉(xiāng)低保戶、城鄉(xiāng)低保邊緣戶等低收入家庭。”據敖欣尹介紹,凡是因病、因災、突發(fā)事故,以及繳納學費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均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相對來說,臨時救助的條件較少,只要一定原因導致基本生活嚴重困難,都可以申請。一般情況下,民政部門會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審批,救助金額一般在500至10000元。2017年,全州臨時救助共1萬余人,發(fā)放救助金1800萬余元。
“在近兩年的臨時救助對象中,因病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救助對象占大多數。”敖欣尹介紹說,醫(yī)療救助針對的是醫(yī)療費用,而一些家庭因照顧病人,期間沒辦法出去工作等原因,缺少經濟來源,生活出現困難,也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對給予臨時救助金、實物救助后,仍不能解決臨時救助對象困難的,將分情況提供轉介到相關職能部門。對需要通過慈善項目、發(fā)動社會募捐、提供專業(yè)服務、志愿服務等形式給予幫扶的,將會轉介到有救助意愿的相關社會團體、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臨時救助屬一次性救助,申請人以同一事由重復申請的,無正當理由的,將不予救助。同一申請中申請事由疊加的,在相關申請事由疊加項救助限額之和的范圍內一次性給予適當救助。對困難程度特別大,面臨生存危機、心理危機,急需政府救助的急難家庭或個人,救助標準可酌情提高,最高救助限額可提高到5萬元。
敖欣尹提醒廣大群眾,如果發(fā)現周圍有人因一些事由導致生活嚴重困難的,可幫助其申請臨時救助。不過,救助對象提供虛假證明、采取欺瞞等手段騙取臨時救助資金的,將依法追回冒領資金,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來源:黔西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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