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謨6名基層干部被處理 | 基層“拍蠅”進行時
日前,望謨縣共有6名基層干部因違紀違法被處理。
1.望謨縣平洞街道岜賴村村級民生監(jiān)督員羅某周案
2011年,時任原復興鎮(zhèn)者康村者康二組組長羅某周以到鎮(zhèn)政府申報危房改造指標需要來回多次跑路為由,向者康二組享受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韋某某等三人收取“跑路費”共1500元。2019年12月,羅某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望謨縣原新屯鎮(zhèn)納林村黨支部書記張某舉案
2009年至2013年,張某舉任納林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開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未入戶開展調查核實危房改造戶建房情況,參與編造危房改造農戶檔案報鎮(zhèn)危改辦,導致彭某某等13戶農戶違規(guī)重復享受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9.15萬元。其中,張某舉本人違規(guī)重復領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萬元。2019年12月,張某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望謨縣石屯鎮(zhèn)喜毫村黨支部書記王某忠案
2017年2月,王某忠得知精準建檔立卡貧困戶王某某辦理了4萬元的“特惠貸”借款后,向其索借2萬元,未開借據(jù)也未約定利息。2017年7月,精準建檔立卡貧困戶楊某某請王某忠協(xié)助辦理“特惠貸”借款,貸款3萬元發(fā)放后,楊某某送給王某忠現(xiàn)金1000元。2019年12月,王某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望謨縣蔗香鎮(zhèn)新寨村社保信息員岑某江案
2018年7月,在新寨村路堯組實施退耕還林工程中,岑某江伙同他人以為農戶龍某某出具土地無糾紛證明為由索取好處費,其中岑某江分得好處費3000元。2019年12月,岑某江受到責令辭職處理。
5.望謨縣樂旺鎮(zhèn)魯邑村村委會主任田某倫案
2011年8月,田某倫領取屬于魯邑村原黨支部書記楊某某的獎勵資金3000元后,占為己有,并用于個人家庭日常生活開支。楊某某多次追要未果,直到2019年9月田某倫才將該筆資金歸還楊某某,在干部和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2月,田某倫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望謨縣麻山鎮(zhèn)山花村紅巖二組組長、監(jiān)督委員會主任黃某正案
2019年4月4日,麻山鎮(zhèn)山花村召開低保提標會,會上黃某正稱其子黃某某三個孩子均外出讀書費用高(但未如實匯報其子外出務工收入),應納入低保農戶名單,后經山花村低保評議小組同意納入低保戶并上報。4月23日,黃某正得知其子黃某某在廣東東莞購買一輛奇瑞牌小型轎車后,仍未向山花村村委會報告,導致其子違規(guī)領取低保資金共計1128元。2019年12月,黃某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望謨縣紀委監(jiān)委)
來源:“廉潔黔西南”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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