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謨一男子持刀傷人又盜竊被公訴
亮點黔西南訊 昨日,黔西南州望謨縣人民法院依法審查立案受理一起故意傷害、盜竊刑事犯罪案件。吳某于2012年4月持刀毆打他人,致人輕傷;同年7月—8月份先后四次盜竊摩托車四輛。其因涉嫌故意傷害罪、盜竊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12年4月5日21時許,吳某伙同他人因瑣事在望謨縣人民廣場持刀對被害人王某甲、王某乙進行毆打,致王某乙左掌心及頭枕部、背部受傷,經望謨縣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害人王某乙的傷情為輕傷。2012年7月25日至8月20日,吳某伙同他人先后在望謨縣林業(yè)局、復興鎮(zhèn)八一路、城南小區(qū)及天主教堂等處作案4起,盜得摩托車四輛,除一輛被公安機關查獲發(fā)還受害人外,其余所盜摩托車均以低價銷贓。案發(fā)后,吳某在親屬的陪同下,于2013年8月1日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公訴機關認為,吳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盜竊他人財物,價值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應當以故意傷害罪、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提起公訴。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作者單位:望謨縣人民法院)

頻道推薦
共有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