冊亨縣最大聚眾賭博案開審 15人被提起公訴
亮點黔西南訊 3月12日至13日,黔西南州冊亨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該縣最大聚眾賭博案件。被告人潘某、黃某、陸某等15人犯賭博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潘某、黃某、陸某等15人于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期間,在冊亨縣者樓鎮(zhèn)東風村黃某家廢棄的房子內、“加寒溝”(地名)和者樓村黃義亮房屋旁邊空地處開設賭場,以硬彈幣用碗蓋上猜“單雙”、“落地紅”等方式聚眾賭博,每天參與賭人數(shù)達20人次以上,黃某、陸某、熬某等人按每次贏家所贏5%、10%不等進行抽頭分贓。同年9月,冊亨縣公安局查獲該賭場并抓獲涉賭人員15人,另10人在逃。被告人潘某、黃某、陸某等15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構成賭博罪。
庭審中,通過法庭調查、辯論及被告人最后陳述,該案的基本事實已查清。被告人潘某、黃某、陸某等14人對公訴機關所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表示認罪,在最后陳述中均表示認識到自己賭博行為的危害性,希望法庭能夠寬大處理。目前,法庭審理階段已經(jīng)結束,該案將擇日進行宣判。(王廷中 王建坤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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